发布时间:2024-09-10 04:00:08 栏目:精选百科
据悉,今年4月开始,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上公布的数据中不再有新房的成交均价、成交总金额,以及依面积区间分类公布的成交均价、总金额。
深圳市住建局解释,为避免对购房者造成误导,经研究,该局不再公示有关户型信息,套房户型以购房者实际查勘为准。以上调整是为了更好地反映深圳房地产市场的整体情况,是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的组成部分。
同时,深圳市住建局也将根据市场运行的实际情况,适时发布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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