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20:02:47 栏目:金融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通知,旨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价格形成机制,明确了定价范围与管理权限。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需按规定登记公共数据资源,并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进行治理与开发,向市场提供公平的数据产品和服务。
授权主体负责指导运营机构制定各类应用场景下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项目清单。对于公共治理和公益事业用途的数据,将免费提供;而用于产业和行业发展的数据,则可收取运营服务费。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数据登记机构的不同,分别纳入中央或地方定价目录,并由相应级别的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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